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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悦生活:已聘机构评估有利于外部各方的集团担保义务的预期信贷损失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4-19 14:38:3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18日,康桥悦生活发布内幕消息的公告。

公告显示,在核数师于2023年3月30日向审核委员会发出的信函(「核数师信函」)中,核数师发现康桥悦生活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的有利于外部各方之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集团」)担保义务清单中遗漏了两项担保。

核数师信函主要内容摘要如下:1.核数师通过新闻搜索,注意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河南康桥悦生活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康桥悦生活」)作出执行裁决(「执行裁决」)。于2023年3月24日,公司向核数师解释,执行裁决与河南康桥悦生活于2021年12月提供以一家金融机构为受益人(「房地产发展担保」)的担保有关,以作为公司关联方康桥地产集团(「康桥地产集团」)之某些集团公司融资安排的一部分。康桥地产集团之融资安排金额约为人民币3.55亿元。

2.公司于2021年10月从洛阳源轩商贸有限公司(「源轩」)收购了河南鼎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鼎峰物业」)51%的股权。在2022年的全年业绩之审计过程中,公司已告知核数师鼎峰物业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银行账户」),这与核数师从相关银行获得的信息一致,但银行也指出冻结银行账户的冻结令金额上限约为人民币1.86亿元,实际冻结金额约为人民币2.3百万元。于2023年3月24日,公司向核数师解释,冻结令与源轩关连方的还款义务违约有关,鼎峰物业为其提供了担保(「鼎峰--源轩担保」)。在公司向源轩收购鼎峰物业51%股权之前,鼎峰-源轩担保已经存在。房地产发展担保和鼎峰-源轩担保未列入由公司向核数师提供的集团有利于外部各方的集团担保义务清单,亦没有包含在河南康桥悦生活和鼎峰物业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报告」)。

据悉,鉴于上述情况,核数师对公司向其提供的有利于外部各方的集团担保义务清单的完整性表示担忧。此外,核数师指出,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房地产发展担保和鼎峰-源轩担保应按其各自的预期信贷损失进行评估。除了寻求关于房地产发展担保和鼎峰-源轩担保的进一步细节外,核数师还要求公司执行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未向核数师披露或于信用报告中未包含执行裁决及房地产发展担保和鼎峰-源轩担保以及公司向核数师提供的诉讼清单中未包含执行裁决的原因;说明集团内部控制在相关流程中是否存在缺陷;征求公司合规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房地产发展担保和鼎峰-源轩担保的意见,并提供公司纠正任何有关房地产发展担保不合规问题的计划;评估房地产发展担保和鼎峰-源轩担保的预期信用损失,以及其对2022年的全年业绩的影响(如有);提供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利于外部各方的集团担保义务的完整清单,以及为主要融资文件下的还款义务提供担保的资产清单;及提供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相关批准文件、担保合同、主债务合同以及有利于外部各方的集团担保义务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如果担保是关联方交易,则提供公司合规顾问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并提供公司纠正此类不合规问题的计划。

此外,核数师建议审核委员会成立一个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并聘请一名独立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协助调查上述事项。鉴于核数师信函中提出的问题,董事会已聘请一名评估机构,评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利于外部各方的集团担保义务的预期信贷损失,包括房地产发展担保和鼎峰-源轩担保的预期信贷损失,及其对2022年的全年业绩的影响(如有)。

公告还显示,于2023年4月4日,审核委员会议决成立一个董事会独立委员会(「独立委员会」),由公司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委员会已聘请致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协助其对核数师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此外,公司计划聘请一名内部控制顾问审查集团的内部控制程序。公司将在适当的时候就进展情况发布进一步的公告。

应公司要求,公司股份自2023年4月3日上午9时正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直至公司刊发2022年的全年业绩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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