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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 资讯] 近日,北京交警随手拍添新内容,新增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属违法行为,目击者可进行拍摄取证并上传举报。
据了解,行经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取证材料需满足以下要求:
1、能够清晰辨认所处地点的人行横道或者道路标志、标线;
2、能够清晰辨认机动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未避让行人的违法过程,反映机动车处于行驶状态的位移;
3、有固定、醒目的参照物,准确反映机动车所在位置的显著地理特征。
此前,交管部门已经对北京217处路口的“电子警察”升级,可记录机动车遇到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希望广大驾驶员与行人能够遵守交通信号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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