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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在乡村释放司法“动能” 世界时快讯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23-06-27 10:24:11

2月22日,柳城法院古砦法庭将巡回审判车开到纠纷发生地,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资料图)

5月23日,柳城法院凤山法庭干警对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实地走访了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方案后的执行情况。

5月27日,柳城法院古砦法庭结合古砦仫佬族牛诞文化节系列活动,开展“画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普法宣传活动。

5月23日,柳城法院太平法庭干警对一起农资纠纷进行案后回访,向农资经销商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高效解纷,能动司法润泽民心

初夏时节,在去往柳城法院的路上,一幅田园生态画卷在车窗外徐徐铺展:秧苗吐翠、长势喜人,桑树繁茂、蓊蓊郁郁,甘蔗连片、迎风摇曳……田间地头穿上了崭新的“绿装”,洋溢着无限生机。

“柳城的农业发展势头足、特色产业市场广,水稻、甘蔗、蜜桔等支柱性产业以及云片糕、牛腊巴等特色小吃帮助广大群众增收致富,但与此同时,因买卖赊购、生产经销等产生纠纷而起诉至法院的案件也不在少数。”柳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龙介绍说。

棘手的“三农”纠纷如何妥善化解?柳城法院以实际行动作出回答:能动司法!“以处理农资买卖纠纷为例,既不能破坏农资经销商和农民的买卖关系,也不能让打官司误了农作物种收,力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李国龙告诉记者。

春耕春播,农资先行。近年来,柳城法院太平人民法庭针对辖区内农资纠纷频发的情况,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问题研判和会商解决,采用“类案示范+上门办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

今年3月初,太平法庭陆续收到原告吴某等多个农资经销商的起诉材料,要求被告周某等26人支付拖欠的农资款共14.8万元。此前,吴某等经销商以赊销形式向周某等农户提供农资,约定待农作物收割变卖后再支付农资款。但周某等人迟迟未付款。

“我们好意赊销农资,他们却拖欠着迟迟不付款,货款收不回来,店铺难以正常运转。”“真不是故意欠钱不给,而是农作物连年收成不好,收入大幅减少,仅够勉强生活。”双方陈述着各自的无奈。

承办法官谢淇丞耐心听取完双方意见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调解建议:“你们的农资款肯定能追回来,但现在正值春耕,最好能再通融一段时间,让欠款的农户先忙完这阵子。农户欠钱还是不对的,手头上有钱的就先还钱,没钱的则要保证在约定期限内还完。”经过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作为柳城县较为偏远的一个乡镇,“隔山看得见,相会要半天”是古砦仫佬族乡的真实写照。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当事人到法庭参加诉讼存在实际困难,如何破题?柳城法院古砦人民法庭以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纠纷为目标,将巡回审判车开到田间地头、农家院坝,巡回开庭办案、就地调解息诉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没有去法院,纠纷就这样解决了吗?”坐在崭新明亮、设备齐全的巡回审判车内,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当事人韦某现场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后,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您放心,司法确认裁定书上盖有法院的公章,刚才您已经签收,我们也向另一方当事人完成了电子送达,文书已经生效,具备强制执行力。”承办法官祝露露的一番话,打消了当事人的顾虑。

2月22日,古砦法庭将巡回审判车开到纠纷发生地,通过“巡回调解+远程视频+诉前联动+司法确认”的方式,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一边引导拖欠租金的公司诚信经营,一边劝导农场和气生财,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农场放弃逾期利息的诉求,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分两期付清拖欠的租金6.3万元。根据当事人申请,法庭现场制作司法确认裁定书并完成了送达。

巡回审判,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的纠纷,法院巡回办案真是快准稳!”韦某称赞道。据悉,古砦法庭巡回审判车主要用于深入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进行纠纷化解、就地办案、法治宣传等活动,很大程度上打破时间、场地的局限,打通了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行走的公平正义”。

情法结合,匠心守护民生福祉

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社会稳定是民生福祉所在,更是乡村振兴的缩影。柳城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探索情理与法理、柔性和理性兼具的调解方式,扎实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工作,倾力弥合乡情的同时注重培育文明乡风。

4月18日,柳城法院六塘人民法庭干警来到争议发生地,对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法庭干警经走访得知,因家庭经济困难,81岁的潘某虽行动不便,仍到地里种植果树,眼看着即将有收成,却被谭某损毁。因未能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谭某赔偿其经济损失3000元,并将排水沟恢复原状。

“我好不容易种下的果树被他毁了,必须要让他赔偿我的损失。”“那几棵果树说破天了也不值那么多钱,你这是讹诈,我不服。”调解期间,双方当事人纷纷斥责对方的过错,对立情绪非常强烈。

“阿伯,你的果树无端被损毁,心情焦急我们理解,我们今天来就是为了解决问题的,有什么事情大家心平气和地说。”看到双方的怒气都发泄得差不多后,承办法官罗家礼及时介入调解,从法理、事理、人情的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阐释,并结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古训,引导谭某换位思考。

法庭干警还主动扛起锄头、铁锹等工具,你一铲、我一锹地将排水沟恢复原状。见此,羞愧的谭某也拿起铲子帮忙,原本针锋相对的气氛得到缓和。最终,谭某承诺赔偿1500元,潘某表示同意,双方在争议发生地握手言和。

白纸黑字上是理性的法律,人心温暖间是感性的人情。纠纷一朝化解,既解决了赔偿问题,又维系了当事人之间的友邻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心安。

“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亲邻纠纷情理交织,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想达到定分止争、事了人和的目标,在办案过程中要抚民心、恤民情。”柳城法院凤山人民法庭庭长姚静云深有感触地说。近年来,凤山法庭与凤山镇政府、司法所、妇联等部门联合打造“桂姐姐”联动调解模式,当地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总是第一时间到法庭找“桂姐姐”姚静云帮忙化解。

“‘桂姐姐’调解融理入法,我们都愿意听她的。”一起相邻通行纠纷的原告黄某说。5月23日,姚静云对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实地走访了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方案后的执行情况。回访期间,看到被告已经按约履行了调解方案,原告土地上补种的桑树长势良好,姚静云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

原告黄某与被告秦某是同村邻居,双方的土地相邻。2022年9月,秦某为拓宽道路,未经同意便私自挖除黄某土地里种植的桑树并占用其土地铺设道路。双方因用地问题和赔偿问题引发争议,黄某遂起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庭干警当即前往争议地块勘查,并联合村干部、老党员进行调解。然而被告情绪激动,不停诉苦喊冤,原告见状情绪也激动起来,双方剑拔弩张。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大家乡里乡亲的,有事好好商量,切莫伤了和气。”姚静云以“六尺巷”典故打开当事人的心扉,以情理与法理相结合,为当事人释明法律关系和邻里和谐的重要性,引导他们放下对立情绪。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让出20厘米土地供被告出行,被告须在约定期限内恢复超出部分的土地原貌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因地制宜,心心相连共创和谐

古韵仫佬,法润砦乡。走进全国唯一一个仫佬族乡——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沿途可见“讲民族团结的话,做民族团结的事”等标语和身穿民族服装的老百姓,民族风情十分浓郁。近年来,古砦法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因地制宜设立“同心圆”调解工作室和法官联络站,组建“双语法官”审判团队,将民族语言和民族风俗融入纠纷化解和普法宣传工作中,拉近了群众与法治的距离。

民族团结一家亲,法治宣传心连心。5月27日,古砦法庭结合古砦仫佬族牛诞文化节系列活动,充分利用民俗节日人流量大、文化氛围浓厚、群众参与度高的机会,到古砦仫佬族乡云峰村开展“画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普法宣传活动。

“阿哥阿姐,民法典与日常生活紧密联系,大家要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以法为据的良好习惯。”“小朋友们,校园欺凌害人害己,要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坚决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凌者、不做旁观者。”活动期间,法庭干警热情地向群众发放精心制作的普法宣传手册,以浅显易懂的话语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相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等热点法律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针对仫佬族“丑事不出门”“离婚即为休”“有所出无所归”的民风民俗特点,古砦法庭建设打造具有仫佬族文化特色的家事审判法庭,有针对性地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做到既尊重仫佬族的风俗习惯,又切实保护好儿童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

汇聚侨智侨力,守护侨心侨情。东泉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归侨侨眷聚居的特点,在柳城县华侨农场设立巡回办案点,邀请熟悉当地风俗、了解海外情况的村干部、归侨侨眷参与涉侨矛盾纠纷调解,用心用情办好涉侨案件,做实做深涉侨权益保护工作。

4月6日,东泉法庭联合柳城县华侨农场社区委员会,通过“巡回调解+诉前联动”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侨健康权纠纷。2022年9月,原告老吴和被告小何二人因邻里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老吴颈部软组织挫伤。老吴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小何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9000余元。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越南归侨,且均住在华侨农场,承办法官张宇锋第一时间与华侨农场社区委员会联系,并邀请熟悉当地情况的社区干部参与诉前调解,耐心厘清事实、讲清道理。“小何,你与老吴闹矛盾应第一时间找社区、找法院帮忙调解,无论如何都不能动手打人。”“老吴,你受伤住院要求小何赔偿医药费是正当的,但是你把治疗糖尿病、颈椎病的费用都加在里面是不对的。”华侨农场社区党支部书记陈卿才语重心长地劝说道。

用情讲和,用心解纷。看到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所缓和后,张宇锋“趁热打铁”,详细释明法律规定,提供可行的和解方案,促成双方达成被告向原告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3000元的和解协议。调解完成后,法庭干警就地开展普法宣传,将法律法规及时送到群众身边,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遍吹法治文明之风,奏响乡村振兴乐曲。柳城法院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适应新时代群众多元解纷需求,一手抓“末端”办案工作,一手抓“前端”诉源治理,前移解纷关口,下沉解纷力量,优化诉讼服务,将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为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和平安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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