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我家至亲的孩子准备订婚,要求男方买的婚房加女方名字,才买不久的车卖掉重新买新车写女方名字,婚礼当天收到的礼金交给女方,婚后工资交给女方,用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购买一套房子让女方父母居住,娘家把刚刚装修好的三套房子出租收租金,婆家要每月补助小两口生活费用,否则不结婚。请问,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道德的沦丧?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2 欧洲培训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23 联系邮箱: 58 55 97 3@qq.com